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建议最少于出团前2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特别提示:○1 凭我司发票暂时只能办理广东省以内户籍客人的办证申请。
○2 已于省厅备案人员(如:国家公务员,国企中层干部,教师,医生等)暂不能办理通行证。
1、 交齐全额团费,初定出团日期
按客人正确名字开具发票,每人一张,公安局办证处必须凭客人本人名字正式发票申请通行证,如需更改发票抬头,请于递交办证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
2、 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办证时间约15个工作日)
填表时,除个人资料外,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类别”:选择“通行证和签注”
○2 “拟出境时间”:填写初定的出团日期
○3 “申请事由”:旅游
○4 “取证方式”: (为加快取证时间,请选择邮政快递)“投递地址”: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21号东城大厦B座4楼406-408 电话:02061180810
○5 表格背面不需要要填写也不需要单位加意见
3、 需准备资料如下:
○1 广州户籍客人,填写盖有广东中旅公章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 团费发票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及身份证清晰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本人面A4复印件一份(不需要复印首页地址页)
○4 请于指定拍摄办证照片的照相馆拍照蓝色大一寸彩照二张及相片条形码回执
○5 以上资料请用A4纸清晰复印后,按相片回执、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的顺序装订于《审
批表》后
4、 办证地点:
○1 广州市户籍客人带齐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中心办理”(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
○2 广东省申请人带齐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市一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具体情况请与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查询)
○3 递交申请后,请将办证受理回执直接送回我司或传真至我司,传真号:020-62614230,注明台湾部收
二、办理入台证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通行证同步进行):
1、 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除个人资料外,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现职”:请填写现时任职单位名称及现任职务;无业人员请填家管或无
○2 “经历”:请填写2条个人简历/退休人士填写退休前职业
2、 白底彩色近照3张(长45毫米宽35毫米)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人像要清晰)
4、 户口簿复印件1份
4、 申请人分类:
A、 在职人士
○1 在职证明2份(必须用公司正式抬头纸打印)
○2 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必须加盖公章(注明仅供办证使用)
B、十八岁以下
○1 学生证复印件2份或学校同意函正本2份
○2 父母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折复印2份
注:活期存折必须于半年前开通,存款五万元必须三个月前存入,银行交易记录需复印到出发前1个月的交易记录;或定期存款证明原件,需由银行开具有效期三个月的证明
○3 出生证及全家户口簿A4约复印一份
○4 如父母其中一方不同行,不同行的家长需提供委托函,说明委托XXX带小孩到台湾游,被委托人与小孩子的关系。(无需做公证)
C、无工作者
○1 本人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折复印件2份
注:活期存折必须于半年前开通,存款五万元必须三个月前存入,银行交易记录需复印到出发前1个月的交易记录;定期存折存款有效期需直至旅程结束后为止
○2 与配偶同行需交结婚证复印件或婚姻关系公证书或能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3 全家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D、退休人士
○1 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资料请准备齐整后,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交到我司
○1 财产证明必须提供人民币五万元或以上存折复印件,可提供多本存折余额合计人民币五万元,或基金、股票等其它的财产证明文件(该复印件必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2 存折必须从首页(帐号/户名页)至最后交易记录页全部复印
○3 我司将协助客人如实递交资料,如客人无法成功获发入台证,扣办证手续费人民币200元
三、出团保证金:12至55岁客人须在出团前交纳担保金人民币五万元/人。客人如期随团归国,七个工作日后(周六日不作工作日计算)由专人电话通知具体的取押金时间。我司押金帐户:
公司户名:广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沿江东路门市部
账号:44030801040005352
开户行:农行东湖支行